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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厦门市2023年太阳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状况
来源:火狐直播ios版下载发布时间:2024-06-14 07:30:53

  2023年上半年,厦门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检查了40批次太阳镜产品,其间生产领域20家20批次,流通领域20家20批次。此次检查依据GB 39552.1-2020 《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T 39552.2-2020 《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2部分:实验办法》等规范的要求,对太阳镜产品的结构、镜片的材料及表面上的质量、太阳眼镜镜片尺度、光透射比、太阳紫外A波段透射比、太阳紫外B波段透射比、透射比的均匀性、行路及驾驭用太阳镜、散射光、光致变色镜片、偏振镜片与偏振太阳镜、紫外吸收率、紫外截止波长、球镜度、左右镜片的球镜度互差、散光度、棱镜度、耐光辐照、太阳镜耐疲惫强度、阻燃性、抗冲击功能、耐磨功能、抗汗腐蚀等项目进行检测验证。检查成果合格产品39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5%,不合格项目为光透射比。

  太阳镜,按用处可分为淡色镜、遮阳镜、特别用处(滑雪、海滩、爬山等)太阳镜;按透射比分为:0、1、2、3、4类,其间1类对应淡色镜,2、3类对应遮阳镜, 4类对应特别用处(滑雪、海滩、爬山)太阳镜。顾客应依据活动场所和用处选用太阳镜,选购太阳镜时应留意:

  3.检查分类标识。看产品外包装上镜片的类别、分类号以及运用约束警示,依据不同的用处来挑选太阳镜,在阳光等强光下选用遮阳镜。其间4类镜片色彩用去日照特别激烈的场所。

  4.试戴,观测周围环境时不该色彩失真。在没有佩带太阳镜前,先调查红、绿、黄等色彩的物体,然后戴上太阳镜,调查相同的物体,两次调查的色彩不能偏色(失线.太阳镜≠驾驭用镜。驾驭用镜分为日用型和夜用型,且应具有辨认不一样的色彩的交通信号的特性,留意检查警示阐明。驾驭用太阳镜应选用0类、1类、2类或3类太阳镜片,对夜间运用的驾驭用镜,应有足够的透光率(≥75%)。

  1.在阴天、太阳光弱(黄昏、黄昏)和在室内活动(看电影、电视等)时不宜戴太阳镜,会引起眼肌严峻和疲惫,导致视力减退、视物含糊,严峻时会呈现头晕等症状。

  2.先天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等)、斜视、弱视、色弱色盲及患有青光眼的顾客不宜佩带太阳镜。

  4.不分场合、不管太阳光强弱都戴着太阳镜,会加剧眼睛调理的担负,引起眼肌严峻和疲惫,使视力减退、视物含糊,严峻时会呈现头晕眼花等症状。

  5.太阳镜镜片不要放置在高温环境,削减与硬物的冲突,若镜片磨损影响清晰度时应准时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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