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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职业暴露-感控应知应会-第五部分(2023)
来源:火狐直播ios版下载    发布时间:2024-06-28 11: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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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名称:【参考】职业暴露-感控应知应会-第五部分(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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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指注射不伤及接受者和提供者,并且保障所产生的废物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要确保提供安全注射所需要的条件,并坚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预防、检验等工作中,皮肤或黏膜意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被用于病人的锐器如针头、刀片及其他利器刺伤皮肤,有可能会被病原体感染的情况。

  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会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若黏膜暴露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干净;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等污染物,应立即以肥皂和清水冲洗;若被血液污染的针头或仪器等锐器刺伤,应当在伤口旁端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用75%酒精或0.5%碘伏等局部消毒,并包扎伤口。发生意外后尽快做应急处理,报告科室负责人及院感科,并对事故过程和处理情况做详细记录。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接触物的种类、处理方法和处理经过、详细记录用药情况及首次用药时间。

  经皮损伤(针刺、利器损伤)、经黏膜(眼、口、鼻)、经不完整皮肤(裂开、溃疡、擦伤)。其中针刺是职业暴露的最主要方式。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的流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格外的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复帽,如必须复帽只能用单手复帽,禁止用手非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职业暴露发生后→局部处理→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报院感科→检查相应的抗原和抗体→定期追踪随访

  个人防护用品是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基于患者的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不包括汗液)、排泄物、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原因,针对医院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1)认定所有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可被传播的感染源,应采取对应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和护理操作的流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防渗漏的口罩和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污染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A.接触患者的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排泄物等及污染物品时,应戴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B.进行手术、换药等无菌操作以及接触患者破损皮肤、粘膜时,应戴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2)正确戴脱无菌手套。操作时发现手套破损时,应按时换,戴无菌手套时,应防止手套污染。

  (1)使用医用防护口罩或外科口罩时防止口罩鼻夹处形成死角漏气,降低防护效果。

  (5)医用防护口罩的效能持续应用6h~8h或遵循厂家使用说明,遇污染或潮湿,应及时更换。

  (1)在进行支气管镜检查、非密闭式吸痰和气管插管等诊疗、护理操作时,有几率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2)为经空气传播的传染病患者进行支气管镜检查、非密闭式吸痰和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有几率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1)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和其周围环境时。

  (2)对实行保护性隔离的患者,如大面积烧伤、骨髓移植等患者进行诊疗、护理时。

  (2)接触某些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②进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污染区、保护性隔离区域、洁净医疗用房等应戴帽子。

  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时、从缓冲间进入负压隔离病室时和进入洁净医疗用房应穿鞋套。

  指注射不伤及接受者和提供者,并且保障所产生的废物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要确保提供安全注射所需要的条件,并坚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输液及给药装置只能用于一位患者,不应多位患者共用,每次使用后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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