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对辖区出售的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太阳镜产品合计5种,经查验,5种样品悉数合格。
太阳镜的基本功用应该是削减强光影响、视物明晰不变形、防紫外、对色彩辨认不失真、精确辨识交通信号。若上述功用有缺点,轻则起不到太阳镜的作用,重则会发生头晕、眼睛酸胀等自觉不适应症状,有时还会发生反应迟钝、辨色幻觉、走路视物不平等症状,甚至有或许引发交通事故等。因而,在挑选太阳镜时,不能只重视样式,而忽视其内涵质量。
据了解,目前商场出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遮阳镜”,遮挡阳光,减轻眼睛过度调理形成的疲惫或强光影响形成的损害。另一类是“淡色太阳镜”,主要是装修作用,阳光不激烈时可以正常的运用,假如顾客误把这类眼镜当作“遮阳镜”运用,不光起不到遮阳作用,还会损害眼睛。
区商场监管局主张很多购买的人要学会看懂产品标识,一副契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太阳镜,并不一定具有防紫外或抗冲击等附加的防护功能,只有当产品上有明示功能时,才会对这些目标进行查核。别的,要注意佩带场合,太阳镜配戴不妥简单患眼部疾病,阴天和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不能不分场合、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黄昏以及看电影、电视时也戴太阳镜,轻则会加剧眼睛调理的担负,引起眼肌严峻、疲惫,使视力减退、视物含糊,严峻时会呈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